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
《集安市清河鎮大川鐵礦有限公司礦山地質
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4個方案審查結果的公示
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和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第21號)文件要求,現將評審通過的《集安市清河鎮大川鐵礦有限公司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4個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與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聯系。
附件:通過審查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名單
聯系電話: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 88550199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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