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學校實驗室前期購得少量汞單質,用于實驗教學。
后因實際使用過程中使用較少,部分一直處于未開封狀態。
考慮后續亦無使用可能,現需報廢處理。
請問實驗室使用的未開封的汞及汞廢液是否可以按照900-047-49危廢代碼,委托有處理HW49(其他廢物)資質的危廢公司進行處理?
回復:
您好,《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研究、教學活動中,化學和生物實驗室(不包含感染性醫學實驗室及醫療機構化驗室)產生的含汞等重金屬無機廢液,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7-49。
請依法管理。
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內容轉自:廣東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2022-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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